马里兰州法官令状律师

马里兰州陪审团模式说明

霍尔诉国家。

在最后的裁决中,马里兰州特别上诉法院确认了巴尔的摩市巡回法院的裁决,该裁决允许阅读艾伦式陪审团模式指令 [1],该指令并未严格遵守指令中包含的语言。 尽管法院指出,巡回法院应避免在本案中出现这种分歧,但最终还是维持了指示。 马里兰州法院裁定,所提供的指示并未改变马里兰州模式陪审团指示(“MPJI”)的实质内容,也未发现它们具有不当强制性。 [2]

在上诉中,上诉人引用了他认为不允许的强制执行的两个实例:1) 法院更改了指令,指示陪审团“做出决定”而不是“故意”(这是指令中所写的内容); 2) 初审法院对法官宣布陪审团因一名陪审员而陷入僵局的指示的序言。 在回应上诉人的论点时,马里兰州法院坚持认为,通过强调每位陪审员做出准确反映在最终裁决中的个人判决的重要性的语言,可以降低指令的潜在强制性,在上下文中阅读。 此外,法院认定,这种分歧并未实质性改变指令的实质内容。

特别上诉法院对上诉人的第二个论点使用了类似的推理。 在这里,巡回法院法官暗示他不想表现出对单一陪审员的批评,并强调每个陪审员在试图做出裁决时都符合他/她的信念。 在审查记录后,法院表示“所提供的指令内容仍然符合 ABA 批准的指令的精神。 . .”。

[1] 一般参见 Allen v. United States, 164 US 492, 501-02 (1896)(“法律规定每个陪审员不应该尊重论点并不信任自己的判断,如果他发现陪审团的大多数人对案件的看法与他自己的看法不同”)。 今天,艾伦式陪审团指令是指当陪审团表示他们无法达成一致决定时给出的指令。 初审法院必须特别注意避免强迫少数陪审员。 马里兰州模式陪审团指令 (MPJI) 采纳了美国律师协会 (“ABA”) 的指令,这与艾伦指控不同,因为它们不强调不与大多数同龄人站在一起的陪审员。决定。 相反,MPJI 强调达成集体决策的重要性,该决策准确反映个人基于他/她自己的信念的决定。

[2] Hall v. State, at 15 (2013)(“虽然法院在这里使用的语言接近于被拒绝为不可允许的强制性指令,但我们认为此处给出的指令与这些案例是有区别的。”)或“虽然我们不推荐或宽恕初审法院在这里使用的所有语言,但在查看整个说明时,我们认为它在本质上与模式说明没有偏差,因此不需要反转”页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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