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事故

了解马里兰州汽车与自行车事故诉讼——谁有错?

* 以下文章 – 了解汽车与自行车事故诉讼 – 包含面向一般受众的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如需法律建议,请务必咨询律师。 * 

了解汽车与自行车事故诉讼本质上可能很棘手。

在马里兰州, 大量事故涉及 bi骑自行车。这些事件的发生常常是由于骑自行车者或驾车者不熟悉道路法规造成的。

遗憾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对骑自行车的人来说后果尤其严重。由于没有障碍物将骑车人与碰撞的车辆隔开,骑自行车的人在这些碰撞中遭受改变生活甚至致命伤害的风险更大。

无论您是负责确保遵守道路规则的驾驶员,还是努力提高安全性的骑车人,了解马里兰州交通法规如何适用于骑车人都是必不可少的。

当涉及到确定一名骑车人在马里兰州车祸中遭受重伤的责任时,似乎很容易将过错归咎于车辆驾驶员。然而,这个假设并不总是成立。确定马里兰州自行车事故的过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故发生时有效的具体交通法规以及事故具体的各种事实和情况。

让我们来看看骑自行车者和驾车者之间一些常被误解的“道路规则”。

马里兰州与自行车相关的车辆法

骑自行车

在确定车辆与自行车事故的责任时,情况以及与这些情况相关的道路法律至关重要。

话虽如此,让我们来看看前面提到的一些涉及骑自行车者的常见被误解的“道路规则”。

*所有法律均经过释义或编辑。这是一般信息,并不是马里兰州或其他任何地方有关自行车运营的所有法律的完整摘要。有关一些适用的马里兰州法律的列表,请参阅 点击此处*

自行车被视为汽车

在马里兰州,在确定自行车与汽车交通情况时有一般的经验法则。在马里兰州驾驶时请务必记住,在许多典型的交通情况下,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和目的,自行车都应被视为与机动车辆等效。

按照规定 马里兰州法规 TR § 21-1202(a), 在公共自行车区内驾驶自行车或小型摩托车的个人享有与机动车驾驶员相同的权利和责任。尽管如此,这一原则有一个例外:当自行车在人行横道内或合法地在人行道上(仅在马里兰州的某些地区)时,它就会呈现行人的状态。

另请注意:马里兰州的一些县和/或地区允许骑自行车者在人行道上骑行,尽管马里兰州的一般规则实际上禁止这样做。 马里兰州法规 TR § 21-1103(a) – (b).

右侧规则

我们的第一条普遍被误解的法律涉及骑自行车者保持靠近路边的责任,以及何时有例外。 马里兰州的右侧规则 (马里兰州法典,TR § 12-1205)规定:

  1. 当以低于当前交通速度的速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时,个人必须在安全和实用的情况下尽可能靠近道路右侧。但是,此规则也有例外:
  2. 当进行或尝试左转时
  3. 在单向街道上行驶时
  4. 当超越静止或缓慢行驶的车辆时
  5. 避开行人或道路危险时
  6. 当右侧车道仅指定用于右转时
  7. 当在太窄的车道上骑行时,自行车或摩托车和其他车辆无法在该车道内安全并排行驶
  8. 两名骑自行车者和摩托车骑手可以在道路上并排骑行,前提是交通不受影响。
  9. 超车时,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或摩托车的个人必须小心谨慎
  10. 如果没有人行道,在高速公路上骑自行车或摩托车的人可以在道路右侧行走。

请注意,“右侧规则”并不是该法律的正式名称,而是骑自行车者和驾车者记住骑自行车者通常有责任尽可能靠近道路右侧的简单方法当行驶速度慢于车流速度时,也是安全的。

3英尺“安全通行”法

马里兰州的法规还规定了机动车辆应如何在道路上超越骑自行车的人。具体来说,马里兰州法律规定汽车在超越自行车时必须提供至少三英尺的间隙。 (马里兰州法典,TR § 12-1209)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此要求不适用,包括:

  1. 当骑车人不遵守规定时 马里兰州法规 TR § 21-1205,其中规定骑自行车者应在安全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靠近道路右侧骑行;或与 马里兰州法规 TR 21-1205.1(b),当骑车人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铺好的自行车道时。
  2. 当仅由于骑车人未能保持一致的轨迹而导致小于三英尺的超车间隙距离时。
  3. 当道路宽度不允许在通行时提供三英尺的空间时。

3 英尺安全超车法的设计考虑到了骑车者的安全,但是骑车者和驾车者都有共同的责任在共用道路上行驶。

司机何时对汽车与自行车事故有过错?

虽然事故的具体事实和情况是确定责任的最终决定因素,但在一些常见的情况下,车辆驾驶员通常被认为在车辆与骑车人事故中存在过错。

驾驶员可能出现故障的一些常见情况是:

左交叉碰撞

当驾驶员在十字路口左转时,就会发生左交叉碰撞,通常发生在机动车和自行车从相反方向驶近时。如果汽车驾驶员没有观察或注意到骑自行车的人,或者错误地计算了自行车前面完成左转的可用时间,则汽车驾驶员可能有过错。

右勾拳碰撞

当骑自行车的人沿着机动车辆的右侧行驶,并且车辆驾驶员在开始右转时没有意识到自行车处于他或她的“盲点”时,可能会发生右钩碰撞。尽管骑自行车的人进入或行驶在车辆的盲点中,但碰撞的责任往往会落在右转时的车辆驾驶员身上。

为了减少发生此类事件的可能性,驾驶员应在骑自行车者经常光顾的区域保持警惕。在适当或需要时,这可能包括减速、使用转向灯以及在转弯前进行彻底的盲点检查。

骑车人何时对汽车与自行车事故负有过错?

相反,也有一些常见情况,其中骑自行车的人可能被认为对汽车与自行车事故负有过错。一些常见的场景包括:

运行停止标志

停止标志

骑车人可能承担责任或被认为完全有过错的一种常见情况是骑车人未能在停车标志处停车而发生事故。如上所述,骑自行车者通常被视为与车辆驾驶员基本相似,并且通常被要求遵守所有标准交通法规,包括在停车标志处完全停车。

这种情况还包括“滚动停车”,即骑车人放慢速度,但不会在停车标志处完全停下来。如果车辆有通行权,并且没有其他影响因素(车辆超速等),则骑车人可能被视为有过错。

骑自行车的人逆着车流骑行

骑自行车的人经常选择逆着车流行驶,给自己和迎面驶来的车辆带来安全风险。禁止逆行行驶,一旦发生事故,骑车人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如果您对事故没有过错,证实另一方疏忽的任务可能会迅速变得复杂。建议不要在事故现场承认任何过错,而是与拥有法律领域专业知识的人身伤害律师就事件的细节进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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